关于转发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湖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党委组织部、财政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,中央、省在岳单位和市直机关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人事(干部)、财务部门:
现将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财政厅
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湖南省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湘人社规〔2022〕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湘人社规[2022]20号.pdf
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
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
2022年8月8日